志愿填报
1. 应届初中毕业生由学籍所在学校统一办理志愿填报手续,往届初中毕业(修业生)及在外地学校就读且参加市教育局组织招生的初中毕业生,凭《准考证》到市区中学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中招办,设在翠岗中学校园内)办理志愿填报手续。志愿填报时间:5月29日至5月31日;普教系列志愿(含职教“3+4”项目)采用网上填报和录取方式,网上填报志愿确认时间是5月31日24:00。
2. 各类学校、专业志愿分普教与职教两个系列。普通高中属普教系列,五年制高职、普通中专、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属职教系列。普教系列与职教系列(“3+4”项目志愿进入普通高中志愿表)互不兼报。报考师范专业的考生可选择填报普教系列或职教系列,但与四星普通高中、“3+4”项目志愿互不兼报。
3. 扬州中学、扬大附中、新华中学统招生和择校生及扬大附中东部分校公办学位学生、扬州高职校和扬州商务高职校“3+4”项目均通过填报志愿录取,其他普通高中学校和职业学校的“3+3”项目、综合高中实行市场录取。填报四星普通高中志愿时,考生可在扬州中学统招、扬州中学择校、扬大附中统招、扬大附中择校、新华中学统招、新华中学择校等6个志愿中选择填报最多不超过5个志愿。填报“‘3+4’志愿”或“服从东部分校公办学位”志愿时,只能选择其中之一,不可兼报,若兼报,栏目填报无效。选报“‘3+4’志愿”的考生可在扬州高职校和扬州商务高职校的“3+4”项目的5个志愿中选择填报不超过4个志愿;选报“服从东部分校公办学位”的考生填写“服从”。上述志愿网上填报后,学生及家长必须于6月4日前在《志愿表》和《告家长书》上签名确认。学生及家长还可于6月7日、8日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到市中招办(设在翠岗中学校园内)更改志愿,考生所在学校在此双休日期间不得组织学生集中到校或开展集体活动,不得阻止学生前往更改志愿。
4. 填报职教系列的考生可分两条线填报志愿,即填报师范、五年制高职、普通中专、“‘3+4’、‘3+3’和综合高中”四个专业和职业院校4个专业,或填报师范、五年制高职、普通中专、技工院校4个专业,职业院校(包括“‘3+4’、‘3+3’和综合高中”)与技工院校互不兼报。